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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为群众办实事丨抚养费用起纠纷 当庭宣判速维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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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胡晓艳  发布时间:2023-03-27 10:43:52 打印 字号: | |

近日,城东法院东川人民法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一件抚养费纠纷案件,高效保障了非婚生子女的合法权益,充分展现了法院办案过程中情法并重的理念。


    
案情回顾

2021年6月,勉某与马某相识,双方非婚同居期间生育二子马某甲、马某乙。因双方同居生活不睦,勉某以马某甲、马某乙法定代理人的身份,以二子名义将马某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二子由母亲勉某抚养,被告马某依法支付二子抚养费共1600元。

    
审理经过

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积极与原、被告沟通,了解到勉某家庭困难,急需抚养费保障二子的基本生活。本着化解纠纷为先的原则,法官开展了一次线下调解,调解中被告马某态度强硬拒绝支付抚养费,法官见调解未果转为开庭审理,考虑到马某甲、马某乙年龄尚小,一直跟母亲一起生活,已形成相对稳定的生活环境,不宜离开母亲身边。从有利子女身心健康、保障未成年人权益的角度出发,法官当庭宣判,二子由母亲勉某抚养,马某按月支付二子抚养费1600元至马某甲、马某乙18周岁时止。

新形势下,当事人对于法院审判工作的期待不再仅限于公正,尤其对于未成年人、老年人、农民工等弱势群体来说,快速维权更能体现公平正义。城东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,主动作为、快审快结,让当事人实现了从立案到判决的快速维权,努力让人民群众用最低成本、最短时间化解矛盾纠纷,让便民举措落地见效。



 
来源:东川人民法庭
责任编辑:孙悦